塑料类药品包装材料的检测需严格遵循以下国内外标准体系,确保其安全性、功能性和合规性:1.中国国家标准(GB/YBB)基础安全标准•GB4806.7《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YBB00092003《塑料输液容器》规定水蒸气透过量等关键指标药包材标准•YBB00122003《口服固体药用塑料瓶》•YBB00102003《注射剂用塑料容器》2.国际通用标准美国药典•USP<661>(塑料容器理化性能)•USP<87>/<88>(生物相容性测试)欧洲标准•EP3.1(塑料容器通用要求)•ISO10993(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3.材料特性标准阻隔性能•ASTMD3985(氧气透过量)•ASTMF1249(水蒸气透过量)机械性能•ISO527(拉伸性能)•ASTMD256(抗冲击性)4.药品相容性标准浸出物/提取物研究•药典通则<9301>(化学相容性)•ICHQ3C(残留溶剂限量)生物安全性•GB/T16886(等同ISO10993)5.特殊剂型标准无菌包装•ISO11737(微生物控制)生物制品包装•USP<381>(弹性体组件要求)注:需根据塑料类型(PE/PP/PETG等)和药品特性(pH值、剂型)选择适配标准;创新材料(如共挤膜)需制定企标并验证方法等效性。2025年版《中国药典》四部收载了1个药包材通用要求指导原则、4个材质指导原则、58个通用检测方法。上海药品包材气体阻隔性能检测
药包材是药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标准体系也是《中国药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2025年版《中国药典》收载了4个材质类的指导原则,以及58个药包材通用检测方法,形成了更加完善的“1+4+58”的《中国药典》药包材体系。《2025年版《中国药典》药包材标准体系》着重介绍了2025年版《中国药典》药包材标准体系制定的工作背景、总体思路、工作过程、主要框架,及其作用和意义等,以期对《中国药典》的使用者正确理解、执行或运用药典标准有所裨益。上海检测标准YBB00022004-2015药用橡胶塞的检测需严格遵循国家标准(YBB)、中国药典(ChP)及相关国际标准。
药品包装材料的密封性能有效防止氧气的侵入。氧气是导致药品氧化和降解的主要因素之一。药品在与氧气接触时,容易发生氧化反应,导致药品的活性成分降解,从而影响药品的疗效。因此,药品包装材料必须具有良好的氧气屏障性能,以防止氧气的渗透。通过密封性能的检测,可以确保药品包装材料具有足够的氧气屏障性能,从而保护药品的质量。药品包装材料的密封性能可以防止水分的侵入。水分是导致药品吸湿、溶解和降解的主要因素之一。药品在与水分接触时,容易吸湿,导致药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药品的稳定性和有效性。因此,药品包装材料必须具有良好的防潮性能,以防止水分的渗透。通过密封性能的检测,可以确保药品包装材料具有足够的防潮性能,从而保护药品的质量。
《工艺验证检查指南》7.2 包装工艺验证,主要包含内容:当确定包装设备和/或操作没有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CQA)时,需要验证的是包装而不是产品,如固体制剂的瓶装或铝塑包装等,可以制定针对不同包装量(如每瓶数量)、不同尺寸药片或胶囊的通用验证策略。7.2.1包装工艺的验证策略对于包装验证而言,验证主要针对包装工艺开展。当确定包装设备和/或操作没有影响产品关键质量属性(CQA)时,可通过生命周期的设备确认来确保产品生命周期的包装工艺验证,但应当至少进行过完整的包装工艺验证。7.2.1.1矩阵法验证包装工艺在考虑验证策略矩阵时,应当考虑不同包装、属性和参数的组合。有些属性需要包括相关尺寸,有些属性则可以根据较低条件的方式进行验证(如:包装设备运行速度)。可以在设备确认(如:OQ、PQ)期间对不同属性的组合进行确认,并根据确认期间执行的测试范围,替代具体产品包装工艺验证。7.2.1.2包装工艺验证的批次包装工艺验证的批次数可通过风险评估来确定,风险评估因素包括:对产品和工艺的经验和理解、产品和工艺复杂性、类似的生产线/工艺的知识、产品暴露保持时间的评估等。药包材可从保护性、相容性、安全性和功能性四个方面,针对药包材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开展测试和研究。
药包材关联登记注册的相关规定:法规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第25条及《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36条执行《药包材登记资料要求》(2020年发布)符合中国药典(ChP)及YBB标准要求登记管理要求实行"一材一登记"原则,每个包材产品单独登记通过CDE原辅包登记平台提交电子资料登记信息包括: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等关联审评机制药包材必须与药品制剂关联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人需在申报资料中引用包材登记号审评重点:安全性(生物相容性)、功能性(保护性能)、质量可控性技术资料要求必须提供完整的相容性研究数据(包括可提取物/浸出物研究)生产工艺验证资料(至少3批商业化规模验证)稳定性研究数据(加速试验6个月+长期试验)分类管理按风险分为A(已通过审评)、B(审评中)、C(未提交审评)三类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需提供更严格的安全性证明变更管理重大变更需重新登记(如原料、工艺变更)微小变更需年度报告备案监督管理建立年度报告制度(每年3月底前提交)接受药品监管部门的现场核查登记信息需与实际生产保持一致注:境外生产企业需通过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登记。中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简称ChP)是中国药品标准的法定技术规范。上海检测标准YBB00132005-2015
药用玻璃瓶应避免受到强光的照射,尤其是紫外光,如需暴露于紫外线下储存,必须采取专门防护措施。上海药品包材气体阻隔性能检测
药品包装材料(药包材)登记注册的法规依据主要涉及以下文件:《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明确药包材作为药品组成部分,需符合药用要求,实行关联审评审批制度(第二十五条),奠定注册管理的法律基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20年)规定药包材与药品制剂一并审评审批(第三十六条),要求药包材生产企业提交登记资料(如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标准),通过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平台登记(原辅包登记信息平台)。《药包材登记资料要求》(2020年)细化登记资料内容,包括原料控制、理化性能、生物学评价、稳定性研究等数据,强调与药品的相容性研究(如提取物/浸出物试验)。中国药典(ChP)与YBB标准药典四部(2025年版)规定通用技术要求(如安全性、功能性),YBB标准提供具体产品指标(如玻璃耐水性),共同作为质量依据。关键点:药包材注册需遵循“关联审评”路径,以药品制剂为主体提交资料,但包材企业需完成登记并持续更新(如重大变更需重新申报)。企业应动态关注CDE技术指南(如《化学药品注射剂与药用玻璃包装容器相容性研究指南》)补充要求。上海药品包材气体阻隔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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